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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6-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产业提升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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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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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为什么要出这个《办法》?

苍南县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了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专门做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为了让研究院的产业提升项目科学立项、规范实施、经费高效、成果落地,解决项目管理乱、经费使用不规范、科技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替代旧版管理办法,结合苍南农业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政策的“硬依据”有哪些?

1.核心文件:《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53号)

2.合作基础:苍南县政府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协议

3.合规底线: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

三、对象范围:谁适用、管什么?

(一)适用项目

研究院立项的农业科研应用、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业发展项目,不支持纯理论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本地化研发、产业推广、数字农业项目。

(二)适用资金

苍南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各类上级补助的农业产业提升科技推广经费。

(三)适用主体

-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单位、农业企业等独立法人主体

-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在职科研/技术人员

-管理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

四、重点内容:核心规则讲清楚

1. 谁来管?分工明明白白

- 县财政局:管经费预算、绩效、资金监督

- 县农业农村局:管项目指导、制度完善、监督检查

- 县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全程实操(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绩效)

- 项目单位/负责人:管项目实施、材料真实、配合监督

2. 项目怎么立项?4种渠道可选

- 公开征集:面向社会招农业关键技术项目

- 主动设计:针对农业技术难点定向立项目

- 揭榜挂帅:县农业农村局发需求,有能力的主体“揭榜”干

- 项目追加:优质在研农业项目可补报立项

3. 申报要满足什么条件?

- 单位:独立法人、有科研/推广能力、财务规范

- 负责人:在职人员,高级职称/博士;硕士需2年以上相关经验

- 合作:鼓励联合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报

- 禁报情形:逾期未验收、诚信惩戒期、不符产业/环保要求的不能报

4. 项目怎么实施?

- 合同制管理,实施期1-2年

- 经费分3次拨付:立项拨50%→中期评估过拨30%→验收过拨20%

- 项目变更、终止按温州市科研项目规定执行

5. 经费怎么用?

- 分直接费用(设备、材料、研发等)+ 间接费用(管理、水电、绩效)

- 间接费用不超总经费20%,验收通过前原则上不发绩效

- 经费使用率验收前不低于70%(不含激励费),需提供审计报告

6.项目怎么验收?

- 先中期评估、后结题验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标准

- 完不成可申请延期1年,仍不合格则终止项目,禁止申报2年

- 验收不合格/违规用款,追回已拨资金

7. 成果归谁?

- 知识产权:项目单位+苍南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共同所有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拥有免费使用权,成果必须标注研究院及项目编号

五、特色亮点:这个《办法》好在哪?

1. 立项方式灵活:新增揭榜挂帅、项目追加,适配不同农业项目需求

2. 经费拨付更稳:分三期拨款,既保障项目启动,又严控资金安全

3. 科技服务硬性要求:立项团队每月至少1次苍南农业科技服务,留好台账

4. 成果落地优先:不搞纯科研,聚焦本地农业推广、数字农业,贴合苍南产业

5. 绩效激励合规:间接费用可发科研绩效,鼓励科研人员干事

6. 信用管理严格:逾期、违规直接限制申报,倒逼项目做实

六、惠民举措:对老百姓、农业主体有什么好处?

1. 技术送到家门口:科研团队下乡服务,农户、合作社免费获种植/养殖技术指导

2. 产业升级有支撑:资金支持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数字农业,农业主体能拿经费搞研发、扩规模

3. 农民增收有渠道: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本地就业、农产品溢价销售

4. 培训服务全覆盖:配套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农户生产、经营能力

5. 经费使用更透明:严格审计、公开公示,财政钱全用在农业发展上,不浪费

七、办事指引:想申报怎么操作?

1. 申报流程

研究院发布公告→单位准备材料→网上+书面报送→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立项发文→签合同→实施→中期评估→验收→拨付尾款

2. 申报材料

- 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提升项目课题申报表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承诺书

- 其他佐证材料(资质、合作协议等)

3. 报送要求

- 电子版:发研究院指定邮箱

- 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盖章装订,逾期不受理

4. 咨询渠道

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项目申报、管理、验收)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指导、监督)

苍南县财政局(经费预算、拨付)

八、新老政策差异:和旧办法比,变了什么?

1. 定位更精准:旧版是“科研项目”,新版聚焦产业提升,淘汰纯理论科研

2. 立项渠道新增:增加揭榜挂帅、项目追加制,立项更灵活

3. 拨款比例明确:旧版无细化,新版固定50%/30%/20%分期拨付

4. 科技服务硬性化:新增每月1次下乡服务要求,旧版无明确频次

5. 验收规则细化:明确延期1年、禁止申报2年的惩戒规则

6. 经费要求更严:明确验收前经费使用率≥70%,需提供审计报告

7. 成果归属清晰:细化知识产权共享、县级免费使用权,旧版表述笼统

8. 考核协同:立项指标与县农业农村局科技考核挂钩,保障基地、培训等硬指标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0577-64762556

解读人:潘嘉良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