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5-12085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
苍市监撤登字〔2025〕2号
当事人: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CALNDD4C;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球山路98号;法定代表人:宋影影。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8日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时,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之规定,属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注销公司。
以上事实,证据如下:
证据一:在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市场准入查询打印的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提交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复印件。
证据二: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提供的账户流水光盘,证明泰州楚云纺织有限公司虚开的发票,购方是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撤销温州麦雨服饰有限公司注销登记。你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苍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