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日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苍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减轻居民经济负担,推动老旧住宅焕发新活力。
根据办法,我县将对在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工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每台2.5万元的财政补助。此举是响应省、市关于城市更新和民生实事工程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落实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
哪些电梯可以申请?苍南县域内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已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加装,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补助有多少?怎么发? 每台电梯补助2.5万元; 全县补助名额限10台,按电梯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时间顺序确定补助对象; 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
申请电梯补助务必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全部申请纸质材料送至苍南县住建局前幢508室(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补助如何发放,详见9月23日《苍南发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77-59896032。(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