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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受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48 号)、《温州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温政办〔2023〕55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苍南县实际,县经信局会同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拟定《苍南县深化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在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
二、反馈意见途径及方式:
1.联系科室:苍南县经信局投资规划科;
2.联系电话:0577-68881720;
3.邮件地址:cnxjxj@163.com;
4.通信地址:苍南县行政中心6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