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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验收(9月)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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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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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南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苍财农〔2025〕25号)有关要求,参照《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苍农〔2021〕209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电话:68878031)反馈。

附件:2024-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验收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2024-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验收结果

1

苍南县宜山镇水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宜山镇水门1878.12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帮促共富项目

2025年9月11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宜山镇水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宜山镇水门1878.12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帮促共富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现场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经审计(温大会专审[2025]333号),项目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建设装机容量1878.125kw光伏设备购置及组件安装8689.42平方米404.19万元,钢构8557.96平方米127.07万元,光伏基础8689.42平方米35.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计划566.75万元,实际核定投入资金566.75万元。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基本达成项目计划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

苍南县望里镇祺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望里镇祺临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025年9月11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望里镇祺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望里镇祺临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现场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经审计(温大会专审[2025]334号),项目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单位按照项目要求新建了村入口节点打造101米、房屋外立面粉刷1065平米、中心节点提升135平方、美丽庭院项目495平方、道路提升项目985米,项目建设资金原计划780万元,后调整为624.17万元,经审计核定该项目投入资金为624.17万元。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基本达成项目计划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