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5/2025-11945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灵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5-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拟对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苍南段)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现向社会发布房地产估价机构报名信息。
一、委托评估项目概括:灵溪镇灵海村、灵龙村等共计127间房屋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备案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
2、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3、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明;
3、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从事该工程评估工作的人员花名册(不少于 5 名),其中需 2 名估价师);
6、其他资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17 点。
五、报名地点:灵溪镇翔凤社区后幢3楼(原苍南县灵溪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
六、联系人:庄莹;联系电话:0577-68750056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