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5-1196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10月6日,本局在苍南县钱库镇新安街3单元402室场所内依法扣押涉嫌侵犯“洋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河”酒顶盖纸3200张、“洋河”酒顶盖(成品)600个,且本局至今无法确认该“洋河”酒标识所有权人。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洋河”酒标识所有权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明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队(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府后小区,联系人:王杰、肖毅,联系电话:0577-64761972)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本局将依法对上述扣押物品予以处置。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