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25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66号)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教育局对苍南县2025年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与学籍资格进行审核,现对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联系电话:057764750591苍南县2025年符合农村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考生名单(公示).xlsx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