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5-10730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员小明,男,汉族,1994年9月出生, 河南省汝阳县人,现住地:苍南县金乡镇,职业:职员。
2024年8月29日20时许,员小明与妻子在金乡镇林家硐冉茏超市购物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坠入河中,正漂浮在水面上。见车内4人随时可能随车下沉,员小明立即跳入河中,一手抓住副驾驶门框,另一手拉住河边护栏,将车辆拖至护栏旁施救,最终成功帮助林小玲一家四口脱险上岸。
苍南县公安局确认员小明的救人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员小明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决定给予员小明三等功,以示表彰。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