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炎亭镇浮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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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炎亭镇浮码头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新建浮码头平台1座,布置30KW渔船码头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鱼类及渔需物资5000t,年设计客运量20000人次/年。浮码头靠泊采用长40m、宽9m的钢质趸船;利用钢栈桥和固定设施与后方陆域衔接;钢栈桥尺度为长30m×4.5m,用于趸船与栈桥墩的连接;固定栈桥(接岸栈桥)尺度为长20m×6m,架设于栈桥墩与后方陆域之间,固定引桥坡度为5%。本次建设不涉及陆域建设内容,码头仅进行简单的鱼类和渔用物资装卸以及游客上下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8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目

标类型

序号

生态保护

目标名称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相对位置

最近距离(km

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1

炎亭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西北侧

0.34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2

燕窠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东南侧

0.11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3

舥艚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东北侧

3.96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4

浙江温州龙港红树林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西北侧

13.1km

红树林

5

鳌江海塘外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北侧

17.6km

红树林

6

鳌江口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北侧

16.2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7

三兆山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南侧

5.4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8

大渔湾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西南侧

9.5km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9

官山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南侧

10.2km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省级湿地

1

龙港市新美洲红树林省级重要湿地

西北侧

16.7km

湿地环境

沙滩

1

苍南县炎亭镇沙滩

西北侧

0.2

沙滩

2

炎亭海上娱乐休闲

南侧

0.7

沙滩

3

海口度假村滨海浴场

西南侧

2.4

沙滩

4

石坪海洋牧场

南侧

4.5

沙滩

三场一通道

1

曼氏无针乌贼、鳓、鮸、银鲳、三疣梭子蟹

项目附近

/

曼氏无针乌贼、鳓、鮸、银鲳、三疣梭子蟹

风景名胜区

1

滨海-玉苍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其内

/

景区自然风光及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后,对大范围的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影响范围仅限于工程附近的海域。

工程建设后,涨落潮期间,由于码头桩基对局部水流的阻滞作用,码头所在海域及涨落潮流延伸方向的水流流速减小,减小幅度在0.001~0.005m/s之间;桩基两侧水流流速略有增强,增加幅度在0.001m/s~0.002m/s左右。总体上工程对涨落潮流的影响主要向工程区及其西南侧延伸水域约200m范围内。

2、冲淤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后,码头所在区域沿涨落潮方向出现淤积,年淤积量在0.1m~0.2m之间。工程区附近海床达到冲淤平衡后,码头所在区域以及沿涨落潮方向80m区域范围内以淤积为主,淤积量在0.1m~0.5m左右,工程区附近20m范围内,淤积量在0.4m~0.5m左右。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运至当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场地洒水。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船舶含油废水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在本项目施工区域排放。

项目施工期间拔桩对海水中悬浮物水质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区范围附近海区,离工程区范围距离越远则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量因泥沙沉降而迅速减小。根据预测,全潮工况下,悬浮物浓度增量范围在10~20 mg/L20~50 mg/L50~100 mg/L100~150 mg/L>1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分别为3.09ha1.97ha0.7ha0.56ha1.84ha

只要建设单位落实好相关措施,则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项目营运期不接收到港船舶生活废水及船舶含油废水,码头面初期雨水经趸船上的收集池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其产生的所有污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影响近岸海域水环境。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及施工船舶废气。

项目在施工过程对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实施洒水抑尘,则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机械尾气、施工船舶废气产生量不大,排放浓度较低。整体而言,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靠泊码头的船舶废气和渔获物装卸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

船舶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SO2NOxHC等。船舶到港前往往主机停止运行,由辅机工作。由于本码头到港船舶吨级较小,辅机功率较低,排放的废气量较小。本项目位于海边,扩散条件较好,故项目营运期排放的船舶尾气对外环境影响不显著。

本项目运营期装卸过程中会散落少量废水产品到码头面,水产品长时间不清理会产生一定的臭气异味影响。建议建设单位营运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散落的废水产品,并做好处置工作。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场地主要位于码头平台、码头平台周边海域以及陆域临时施工场地,项目5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注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项目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进出项目码头的船舶噪声、渔用提升机噪声和简易皮带输送机噪声等。整体而言,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影响评价

海域施工难免对底栖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以及渔业资源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桩基建设直接占用海域造成底栖生物损失0.05kg;项目码头建设间接影响海域造成底栖生物损失22.1kg。项目施工期间因拔桩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鱼卵总损失量合计约81711ind/a,仔稚鱼总损失量合计约34896ind/a。随着施工期结束,可以逐渐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重点考虑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的损失量,结合本工程桩基工程所造成的生态损失量进行生态补偿。

7、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苍南县炎亭镇浮码头工程项目风景区建设活动选址方案》结论:“本次项目符合《滨海-玉苍山风景名胜区炎亭景区详细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具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改善景区村庄渔业发展需求,完善景区旅游服务的功能,解决景区配套设施紧缺的情况,增强区域旅游服务能力和吸引力,满足景区游客增长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影响较小,且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滨海—玉苍山风景名胜区炎亭景区的发展。

8、环境风险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溢油。溢油泄漏事故发生后,如果不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会对工程周边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在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区域事故应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本工程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分项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气

1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进行遮盖, 实行统一管理;

2施工场地定期清扫, 洒水降尘;

3加强对机械、施工船舶的保养。

废水

1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桩基作业尽量避开鳓、三疣梭子蟹产卵、繁殖季节,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

3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打桩作业;

4施工船舶船舶污水定期接受上岸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在港区内排放机舱含油废水。

5、在后方陆域修建沉淀池,建设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海域。

6、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运至当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噪声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维修保养;

2加强施工管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固废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钻渣经沉淀后全部运至合法消纳场进行处置,严禁直接抛海

3、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风险

制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运期

废气

1、对散落水产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码头平台

2、对于水产品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工作人员应做好对急性硫化氢中毒的防护措施。

废水

1、运输船舶产生的船舶污水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在本码头接收上岸处置。

2、码头面初期雨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当地农村污水管网。

噪声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港区和到港船舶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风险

配置溢油基本应急设施

海洋生态

落实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苍南县炎亭镇浮码头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炎亭渔港内。本项目新建浮码头平台1座,布置30KW渔船码头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鱼类及渔需物资5000t,年设计客运量20000人次/年。

项目的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工程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台州通达码头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建设单位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文本已在http://www.siohz.com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08

联系电话:0577-59878091

(2)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中交财富大厦1202

联系电话:0571-87939858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301

联系电话:0577- 88926386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

 

 

 

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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