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调味品、
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等7类食品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9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苍南县彬果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苍南小权水果店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苍南县肖瑞祥糕饼小作坊生产的原味桂花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728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728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728.xls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