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7/2025-1080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罗灯良: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1996年4月15日办理的你与黄雪新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号字:苍矾婚字第(96)253号。
因无法联系到到你,现依法公告送达《苍南县民政局拟撤销罗伟与黄雪新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苍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领取《苍南县民政局拟撤销罗伟与黄雪新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苍南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