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积分申请福利开始啦!住房租赁补贴每户每月300元

  • 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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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今日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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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25年度苍南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积分体检等应用已开始申请。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均可在9月15日前进行申请,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项目有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积分疗养 、积分体检、积分赠书等。其中申请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为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我县居住、就业均1年以上(含)的新居民;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在苍南县内无房产(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用房和厂房等)且租赁房屋须在苍南县范围内,申请人无用人单位提供的无偿住房且未在苍南县享受过相关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苍南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申请家庭不得购有12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2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30万元(含),不得申请;新居民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新居民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选择“苍南县”专区——点击“我的积分”获取当前自己的积分—— 办理应用项目—应用审核。 “积分申请”与“业务申请”同时审核通过才能视作积分申请成功,根据“我的积分”最终得分匹配完成办理的积分应用项目享受相关积分待遇。

2025年度全县新居民积分公共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160名,补贴资格按当年度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排序,依次替补,福利待遇由县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兑现,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户300元/月;全县积分排名前30名的新居民可享受县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县财政供养人员在本单位疗养与积分疗养之间,实行二选一制度);全县积分排名前30的新居民可享受县总工会提供的职工健康体检(县财政供养人员在本单位体检与积分体检之间,实行二选一制度;并已享受积分疗养的不能同时享受积分体检,名额依次替补);全县积分排名前50名的新居民可享受县文广旅体局免费赠书1套。(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