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66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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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苍南县小鲁餐饮店购进芹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520,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对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龙亭东路152-160号的苍南县小鲁餐饮店采购的的芹菜进行抽检。2025616,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库分局执法人员向苍南县小鲁餐饮店送达检测报告一份,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之规定,属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