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3/2025-10749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提升经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质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司法厅<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示单(一)>》及《温州市经信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等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订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监管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监管。(完成时限:全年)
(二)对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管。(完成时限:全年)
(三)对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情况的监管。(完成时限:全年)
二、综合监管
(一)食盐定点生产批发领域。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全市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执法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行业监管形势分析研判,提升执法质效,通过核查、抽查等形式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经信领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办法。加强与处罚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有效的线索移交和结果反馈机制。
(三)推动执法数字化应用。使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动态维护管理监管对象、监管事项信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与行政检查任务关联,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录入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行政检查任务在线制定、审核、统筹、发布、实施、监督和评价。
附件2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