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庭审搬到案发地 以案释法护“青绿”

  • 发布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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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今日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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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案发地所在的藻溪镇,并由县人民法院院长詹大勇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峰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当天下午,藻溪镇溪星岛公园空地上国徽高悬,几张简易桌椅搭建成临时审判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此举行。庭审现场,高峰作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发表公诉意见。詹大勇担任审判长有序推进庭审程序。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蔡某某等3人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未经审批擅自筹集资金修建道路,非法挖掘林地、耕地25.44亩(含公益林8.57亩),经司法鉴定,三人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需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共计12万余元。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缴纳全部费用。

此次庭审创新采用“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吸引了县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30余人旁听。审判员陈曼曼表示:“将法庭搬到案发地,既能震慑违法犯罪,也能让群众直观感受法律威严,提升环保法治意识。“以前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今天才明白,农用地不是你想挖就能挖的。”旁听村民卢大姐感慨道。县人大代表谢作鸿高度评价此次庭审“巡回审判很接地气又有实效,既惩治了违法者,更教育了广大群众。”他呼吁司法机关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筑牢基层生态法治防线。

法庭当庭宣判后发出生态司法倡议,任何未经审批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并造成农用地损毁的,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呼吁公众以案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生态保护的参与者、美丽家园的受益者。“在此,希望在座的各位可以通过本次庭审活动,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以实际行动去保护林地、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詹大勇深情宣读了法官寄语。“咚!”随着法槌重重敲击底座,本次巡回庭审圆满画上了句号。

【记者手记】国徽在蓝天下熠熠生辉,法槌声在乡野间格外清脆。一场家门口的庭审,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法检“两长”同庭亮剑,让群众在“看得见”的正义中增强法治信仰,在“听得懂”的案例中树牢环保意识,为乡村振兴铺就绿色法治底色。(记者 吴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