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苍南县金乡镇第二菜市场顾秋芥销售的四季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苍南县金乡镇第二菜市场顾秋芥采购的“四季豆”(购进日期:2025年4月2日),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验检测该批次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一、处以罚款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76元,合计罚没款1176元,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