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2/2025-1071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5-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我县2025年
粮食收购价格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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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发改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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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成本〔2025〕105号)文件精神,参考温州市及邻县出台的今年稻谷(小麦)收购价格,经请示县政府同意,2025年我县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2元、133元、135元,小麦(三等)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为119元,自2025年新谷(小麦)上市起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我县最低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促进我县粮食稳产提质增效。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