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5-10699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科室: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34号)、《关于下达 2025 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等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5〕4 号)及《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农〔2021〕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灵溪、钱库、金乡、马站、桥墩、藻溪、宜山、沿浦等乡镇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服务相关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包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方向
1.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对照《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支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支持收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及完善、专业机械设备购置,支持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服务中心、秸秆收储点拓展秸秆收储功能,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收储网点建设,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新建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对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补助最高不超过90万元、区域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补助10万元。实施期间全县收储体系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重点支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利用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升级、技术改造提升等环节,对新建(改扩建)年可利用秸秆量1000吨(含)以上的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优先予以支持,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对当年购买的适宜我县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和秸秆产业化应用设备享受不高于50%财政补贴(如已有过其他政策补助的,不再享受该项补助),实施期间补助金额不超过170万元。
3.支持开展秸秆科学还田示范点。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术,2025年建设秸秆科学还田利用试点2个,实施期间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有意愿且有能力进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并长期进行农作物秸秆收储用。收储及利用建设地点必须已经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如项目涉及环评,须依法取得环评相关手续。
2.申报方式: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https://zxsp.cncn.gov.cn(苍南县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且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项目申报简表必须加盖所属乡镇公章。
四、其他要求
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勘察审核、专家评审、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实施项目,根据结果运用予以补助。请各乡镇核实核细核准项目信息,提高项目信息填报质量,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请各乡镇于6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谢作用处,联系方式:15168769785(629785)。
附件:苍南县财政支农项目申报文本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苍南县财政支农项目
申
报
文
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 目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 |
2.资金类别 | |
3.项目属性 | ○新建类○扩建○改建 |
4.总投资 |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 |
5.项目单位 | 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法人代表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 【填写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背景、建设目标等; 2.项目单位情况: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 ||
建设 方案 | 【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3. 项目运行机制和组织落实。 | ||
预期绩效目标 | 经济效益 | 年收入、年利润等 | |
社会效益 | 带动效果、吸纳劳动力、农民增收等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果等 |
项目单位承诺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本乡镇政府已对项目实施条件和项目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审核。同意该项目申报。 签字: (盖章) |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印) | |||||||
三 | 项目管理责任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四 | 项目法人 | 联系电话 | ||||||
五 | 项目建设地点 | |||||||
六 | 项目建设年限 | 年 月 ----- 年 月 | ||||||
七 | 土地建设性质或来源 | |||||||
八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 内容 | |||||||
九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地点 | 单位 | 规模 (数量) | 单价 (元) | 投资 (万元) | 其中补助(万元) | |
(一) | 基础设施建设 | |||||||
1 | ||||||||
2 | ||||||||
3 | ||||||||
(二) | 设备购置 | |||||||
1 | ||||||||
2 | ||||||||
3 | ||||||||
(三) | 技术推广 | |||||||
合 计 | ||||||||
资金来源说明 | 财政补助 | |||||||
自筹 |
四、苍南县农业经济实体信息采集登记表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日期 | |||||||
法人代表 | 法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财务人员 | |||||||
会计证号码 | 单位主管部门 | |||||||
纳税地 | 税务登记证 | |||||||
是否一般纳税人 | 所属行业 | |||||||
单位主营业务 | 注册资金(万元)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编码 |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单位详细地址 | ||||||||
有无生产基地 | 规模 | (面积、生产能力) | ||||||
基地详细地址 | ||||||||
龙头企业级次 | 认定时间 | |||||||
三品一标认证 | (绿色、有机、无公害) | 认证有效期 | ||||||
获得名牌产品名称 | ||||||||
土地(海域)流转协议 | ||||||||
土地厂房使用权证 | ||||||||
近三年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 | ||||||||
序号 | 年度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 完成情况 | ||||
五、附件材料
(1)项目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
(2)社员(股东)会议决议书或承诺书
(3)设施用地批文、环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书等
(4)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对公账号余额证明
(7)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
(9)基地现状彩色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