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5-10692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6月22日,根据线索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乡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苍南县大渔镇小渔村抛船湾码头实施检查。经查发现该码头一空地上堆放有由绿色编织袋包裹的纸箱包装冷冻品,纸箱外包装正面标有“冷冻食品 保持冷冻”字样,侧面贴有标签,该标签内容为:“食品名称:速冻牛副调理品、产品类别:菜肴制品(速冻制品);生产许可证:SC11151068100663;执行标准:GB/T 10379;保质期:在零下18℃下,保质期为12个月;制造商:江苏春知恒冷冻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打开纸箱发现里面装的是“牛肚”。经清点,该冷冻牛肚148件,每件16kg,共2360kg。经初步查证,标签中的生产许可证号属伪造的,结合查获地点为海边码头,综合考虑本局认为上述物品属于涉嫌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对上述物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本局自扣押该批物品后,涉案物品货主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无法联系到发货人及货主,被扣押的物品无人认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乡分局(地址:苍南县金乡镇东门大街94号,联系电话:0577-59899608)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
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