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部分灵溪城区学校教师考核交流报名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公示结果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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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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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部分灵溪城区学校教师考核交流工作的通知》(苍教人函〔2025〕16号)精神,报名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公示工作已结束,现将公示结果通告如下:

1.考核交流报名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无异议。

2.公示结束后,有3个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根据规定取消拟交流岗位名额4个,分别为:初中科学(苍南县江南实验中学)、初中社会(苍南县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苍南县江南实验中学)、初中体育(苍南县灵溪镇第三中学)。


苍南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