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部分灵溪城区学校教师考核交流工作的通知》(苍教人函〔2025〕16号)精神,报名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公示工作已结束,现将公示结果通告如下:
1.考核交流报名对象名单及量化评价分无异议。
2.公示结束后,有3个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根据规定取消拟交流岗位名额4个,分别为:初中科学(苍南县江南实验中学)、初中社会(苍南县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苍南县江南实验中学)、初中体育(苍南县灵溪镇第三中学)。
苍南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