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5-10644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多次窜至浙江省龙港市、苍南县宜山镇、钱库镇等地窃取他人电动车。苍南县公安局炎亭派出所在办理该案件的过程中扣押的两辆电瓶车至今无人认领(1.灰色“新蕾”牌电瓶车,型号:XL600DQT-19;2.红色“安尔达”牌电瓶车,型号:120721711941501)。请相关当事人见此公告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认领手续。公告期满六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按无主财物予以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警官,0577-64540309。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