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5-1055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4月22日凌晨,苍南县公安局海防大队查获1辆涉海走私冻品车辆,车牌为浙L15875,车上载有约7.4吨走私冻品(海关总署目录标注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该车辆及走私冻品被扣押后,至今无人对扣押的走私冻品及车辆主张权利。
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对车辆发布协助调查公告,若公告后三十日内无当事人认领及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扣押车辆予以收缴。
(联系人:董警官 ;联系方式:0577-59875811 )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