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铭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胶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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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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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温州铭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胶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56日起,截止20255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铭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胶带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2774-2936号(浙江恒琛新材料有限公司31-2层),租赁总建筑面积6092m2最终达到年产2000吨胶带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车

间最近距离m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1#北山底村

120.428627

27.552746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西北

2455

1000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新浦

120.418598

27.543394

居民

西北

2434

800

3#高黎村

120.438393

27.548131

居民

1657

800

4#沪山村

120.427469

27.542398

居民

西北

1630

1200

5#山南村

120.429697

27.538020

居民

西

1186

800

6#百丈村

120.428154

27.529725

居民

西南

1450

2000

7#塘下村

120.437920

27.526517

居民

西南

863

1500

8#渎浦村

120.438305

27.520047

居民

西南

1498

1000

9#大浃头村

120.448410

27.524026

居民

东南

1310

1500

10#横支村

120.451450

27.526913

居民

东南

1300

500

11#华山村

120.455088

27.528618

居民

东南

1537

1500

12#金龙社区

120.460179

27.519854

居民

东南

2459

6000

13#新桥

120.423012

27.534373

居民

西

1730

800

14#横江社区

120.431581

27.524165

居民

西南

1350

800

15#中新社区

120.424329

27.521699

居民

西南

2000

600

16#三禾村

120.455045

27.535887

居民

东北

1468

50

17#东垟村

120.461636

27.541124

居民

东北

2240

1200

18#陈宅村

120.455987

27.542278

居民

东北

1828

1000

19#兰花桥村

120.455988

27.549355

居民

东北

2352

800

20#余桥社区

120.461123

27.552007

居民

东北

2914

6000

21#红星村

120.445702

27.518256

居民

东南侧

1758

600

22#塘河社区

120.435607

27.516454

居民

西南

1944

8000

23#林家村

120.440277

27.542725

居民

1042

600

24#康宁医院

120.426954

27.530450

医患

西侧

1378

500

25#苍南县人民医院

120.450892

27.515420

医患

东南侧

2245

1000

26#沪山小学

120.426998

27.547421

师生

西北侧

2055

500

27#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120.435351

27.526387

师生

西南侧

928

500

28#苍南县树人学校

120.447533

27.530916

师生

东南侧

747

800

29#苍南县星海学校

120.456681

27.523182

师生

东南侧

1960

800

30#苍南中学

120.420536

27.520065

师生

西南侧

2439

850

31#苍南县人民政府

120.426096

27.518081

办公人员

西南侧

2200

200

规划居住用地

120.444184

27.540208

居民

东北

720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30040

27.534956

居民

西北

670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38199

27.528154

居民

西

450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42117

27.521849

居民

1119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44889

27.514432

居民

东南

2052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55452

27.531358

居民

东南

1204

/

规划居住用地

120.453859

27.550178

居民

东北

2168

/

水环境

萧江塘河

120.448117

27.538003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环境功能区

东南

355

/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评,本项目即引用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围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a)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甲醇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c) 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正常排放下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由于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甲醇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噪声贡献值叠加项目现状噪声贡献值后,北厂界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厂界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分类管理,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并做好综合利用,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吹膜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DA001排气筒引至屋顶25m高空排放;项目彩印、涂布及上胶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2排气筒引至屋顶25m高空排放。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302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系方式:0577-88926304

建设单位:温州铭洲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正治                          联系方式:1395896285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s://www.rcenv.cn/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温州铭洲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