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线索,2025年5月6日9时15分,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执法人员会同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与嘉义路交叉口北140米某某快递对涉嫌卷烟超限量邮寄包裹进行检查,经快递企业工作人员林伟开拆验视,发现快递单号为78502031088749的包裹装有卷烟中华(双中支)2条,快递包裹面单信息如下,收件人为:王*,收件人电话为:*******5887,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创业园3幢102,发件人为:李艳檡,发件人电话为:18565265777,发件人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路广园西路218号;快递单号为78502031255240的包裹装有卷烟中华(双中支)2条,快递包裹面单信息如下,收件人为:王航,收件人电话为:16583365887,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创业园3幢102,发件人为:林旺金,发件人电话为:16516237782,发件人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宝港街188号;快递单号为78502031246405的包裹装有卷烟中华(双中支)2条,快递包裹面单信息如下,收件人为:王航,收件人电话为:16583365887,收件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创业园3幢102,发件人为:林旺金,发件人电话为:16516237782,发件人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宝港街188号。经执法人员清点,共查获卷烟1个品规6条。检查及清点过程由快递企业工作人员林伟在场见证,现场亦未发现当事人。上述3个包裹寄件、收件信息雷同,寄件时间均为2025年5月2日,涉嫌1件卷烟拆包多寄。上述卷烟因邮寄时超过有关限量的规定,货主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上述卷烟被苍南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告知见证人,见证人表示无异议,不陈述、不申辩。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苍烟存通[2025]第66号)。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告知见证人某某快递工作人员林某某,请其告知收件人、寄件人这批卷烟已被我局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的相关情况,并通知货主来我局认领该批卷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420号二楼稽查中队(电话:0577-68800812)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