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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25年5月20日前制定、目前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全文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就清理结果(见附件)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6月10日前反馈至苍南县财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577-64685806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507室
联系邮箱:731688979@qq.com
附件: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2.全文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苍南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苍南县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苍财农〔2020〕43号 |
2 | 《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苍财农〔2021〕294号 |
3 | 《苍南县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苍财基〔2022〕23号 |
4 | 《苍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苍财农〔2023〕221号 |
5 | 《苍南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苍财农〔2023〕234号 |
6 | 《苍南县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 苍财教〔2017〕59号 |
7 | 《苍南县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学生乘车补助方案》 | 苍财教〔2014〕161号 |
9 | 《苍南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苍财行〔2023〕3号 |
10 | 《苍南县村级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苍财社〔2014〕118号 |
11 | 《苍南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 苍财基〔2014〕27号 |
12 | 《苍南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 | 苍财法〔2018〕2号 |
13 | 苍南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 | 苍财农〔2025〕25号 |
附件2
全文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苍南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 | 苍财社〔2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