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宜山镇01单元A-4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补充公示
《苍南县宜山镇01单元A-4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4年7月23日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因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该草案涉及重大较大调整,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规划进行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5日(共10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 59998848(宜山镇人民政府)0577-6475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宜山镇01单元A-49地块位于城镇边界线内,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A-49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落实项目推进计划,受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特编制《苍南县宜山镇01单元A-4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 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用地面积共计4.86公顷,为宜山镇01单元A-49地块,位于宜山镇北部,镇北路以北,环山路以西,北至灵龙大道。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A-49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东北侧现状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一栋6层住宅建筑。地块西北部主要为水田,北侧水田已硬化为道路,供温州翔宇纺织公司、东升纺织公司车辆出入之用。
A-49地块北侧为灵龙大道(灵龙公路),东侧为环山北路,南侧道路——镇北路未完成建设。地块西面、南面为河流。
三、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类别主要包含二类工业用地(代码100102)、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公园绿地(1401)、河流水面(1701)四类。
(一)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代码100102)共3.2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67.42%。
(二)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共1.4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30.52%。
(三)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代码1401)共0.1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97%。规划公园绿地主要位于地块西侧,河滨公园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
(四)河流水面(1701)
规划河流水面(1701)共0.01公顷。
地块指标表
地块 编号 | 规定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备注 | ||||||||||||
用地类别名称 | 用地代码 | 用地 兼容性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机动车位 | 非机动车位 | 配套设施 | (主)出入口方向 | 居住户数 | 居住人数 | ||
(米) | (个) | (个) | 户 | 人 | |||||||||||
A-49-1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102 |
| 16796 | 1.5-3.0 | ≤55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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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S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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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9-2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102 |
| 15902 | 1.5-3.5 | ≤55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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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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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9-3 | 公园绿地 | 1401 |
| 1025 | - | - | ≥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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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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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块停车泊位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配建。
四、城镇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对外交通道路、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对外交通道路:灵龙大道——道路宽度为50米(互通段除外);
次干路:环山北路——道路宽度为12米;
支路:镇北路——道路宽度为18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本规划由宜山水厂供水,宜山水厂近期2万吨/日,远期3万吨/日。周边道路环山北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镇北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200。
排水工程规划:工业污水经相应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工程系统。本规划周边道路环山北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300,镇北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400,统一收集后,排至江南再生水厂进行处理。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地块电源由110kv宜山变提供,变电容量为100(MVA)。本规划供电由环山北路、镇北路10kv电力管线接入。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通信信号由宜山镇电信模块接入。
燃气规划:本地块燃气管道从环山北路(管径为150mm)接入。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达到国家Ⅳ类——“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规划按照该标准进行整治;居住、工业混杂区2类噪声标准控制,工业区适当放宽标准按照3类噪声标准控制,主要对外交通道路沿线按照4类噪声标准控制;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转运至宜山大道南侧垃圾转运站,建筑、工业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最后运送至龙港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规划范围内不设置独立公厕。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
消防规划:本规划范围区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宜山镇区消防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新建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或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本规划参照宜山镇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01),宜山镇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点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位示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道路系统规划图
06.“四线”规划控制线图
0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09.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0.燃气工程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宜山镇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