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1/2025-10601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全面监管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相关业务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港口经营者、轨道运输经营者以及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航道、航道保护范围等范围。
二、监管内容
(一)交通运输企业日常监管。日常工作中采用抽查、日常巡查、事件核查、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在线查阅台账、公开征集线索及其他方式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监管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要求,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完成时限:全年)
三、综合监管
(一)道路客运经营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比例为 50%;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情况的监管比例为 100%。
(二)客运站经营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企业检查比例不少于 25%。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情况的检查比例为 100%。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对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双随机抽查比例为 20%;对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为 50%、不足的部分由中风险部分补足,双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不少于 10%。
(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网约车平台经营单位检查比例不少于 50%。
(六)其他监管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交通运输监管对象和范围、监管内容,结合行业治理、重点监管要求等开展综合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要考虑执法人员数量、能力,检查对象的数量、分布、规模、安全生产状况、信用等级等因素,分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覆盖全面。要建立与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完善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避免频繁检查对企业造成干扰和影响。每个监管层级对同一企业主体开展的入企检查一年最多两次(问题线索核查、许可后核查、案件调查等不计算频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三)注重检查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检查对象,并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抄告移送等闭环管理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实效。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