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5-10600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市场测试公告
苍南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采用EOD模式实施,苍南县就本项目进行公开市场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各潜在社会资本参与本次公开市场测试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苍南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
2.项目合作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地处浙江省最南端,距离省会杭州市379千米。本项目范围位于苍南县北部中心城区,西起灵溪镇观美水闸,东至鲸头水闸。
3.项目合作内容
项目采用“EOD”模式,谋划苍南县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构建包含一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三个产业项目的项目体系。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为苍南环县城小微水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关联产业开发类项目包括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国家智慧农业试点产业融合开发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0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0.9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亿元,预备费1.07亿元,建设期利息0.56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总投资为3.1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58%;关联产业开发类项目总投资为11.9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2%。
三、市场测试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联系项目组织申报单位获取。
四、市场测试反馈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市场测试提交要求:电子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670967427@qq.com(邮箱)。
(2)市场测试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8:00。
五、联系方式
项目组织申报单位: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
联系人:郑欣欣
电话:1887581675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调查并非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不作为政府方的任何承诺。
2、本次调查仅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调查提供的方案信息仍可能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3、无论潜在意向市场主体是否参加征集,在后续环节将得到同等的对待。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