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赋权事项切实符合乡镇实际需求,结合苍南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赋权乡镇,对部分赋权事项进行调整优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溪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以信函、电话形式反馈至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577-68895980。
四、通信地址:苍南县山前路38号315办公室。
附件:
附件1、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溪等9个镇(正式公告内容附件.doc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附件3、乡镇赋权事项清单(除灵溪镇).xlsx
附件3、灵溪镇赋权事项清单.xlsx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