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2期)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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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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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睿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钱库分公司销售赣南脐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睿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钱库分公司(采购日期:2025年2月10号)经浙江方圆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06.02元,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106.02元,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