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7/2025-10544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虎学花: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2005年11月4日办理的你与颜庆银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号字:苍结字200511937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苍南县民政局拟撤销颜庆银与虎学花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苍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领取《苍南县民政局拟撤销颜庆银与虎学花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苍南县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