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筒料、50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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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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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筒料、50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429日起,截止20250516,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筒料、50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迁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企业位于钱库镇园区路以南、春园北街以东、兴华路以西E-2-08-a地块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为3792.0m2,总建筑面积13634.48m2。迁建后企业全厂共设置7台彩印机、3台淋膜复合机、11台制袋机、1台自动折袋机、2台烫把机、4台无纺布机(包括修边及配套回用)、7台自动丝印机(包含电烘道)、3座手工丝印台和100台缝纫机等。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2500吨无纺布筒料、50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1

南侧民宅(南国佳园)

南侧

19

29

黄库社区

东南侧

1081

2

西侧规划居住用地

西侧

80

30

永兴社区

东南侧

1646

3

东侧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106

31

陡门宫村

东南侧

1967

4

西北侧民宅

西北侧

119

32

夏口村

东南侧

2062

5

黄判桥村

西侧

477

33

前吴村

东南侧

2233

6

金家垟村

西南侧

942

34

浦东村

东南侧

2275

7

金处村

西南侧

1024

35

规划居住用地

西侧

313

8

西堡村

西北侧

1078

36

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547

9

东西新村

西南侧

1164

37

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769

10

车头村

西南侧

1283

38

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308

11

三石桥社区

西北侧

1495

39

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796

12

三东新村

西侧

1607

40

规划居住用地

西南侧

1839

13

陈东村

西北侧

1830

41

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

1843

14

陈家堡村

西北侧

1873

42

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

1633

15

垟西村

西南侧

1941

43

钱库高级中学

西侧

653

16

三西村

西北侧

1992

44

钱库第三小学

西北侧

1153

17

小河川底村

西南侧

1948

45

芦浦镇中学

东北侧

2096

18

后谢村

西南侧

2022

46

龙港市文军小学

东南侧

967

19

十二岱村

北侧

859

47

苍南县瓯南外国语学校

东南侧

1071

20

河西岸村

北侧

1167

48

马鞍小学

东南侧

1781

21

柘园村

北侧

2102

49

钱库一中

南侧

403

22

马北社区

东北侧

788

50

钱库小学

西南侧

569

23

高星社区

东北侧

1207

51

钱库镇第二小学

西南侧

1032

24

前垟底村

东北侧

1736

52

钱库镇第二高级中学

西南侧

1419

25

金家沿社区

东北侧

1879

53

钱库镇第二中学

西南侧

1619

26

陈处社区

东侧

1785

54

苍南第三人民医院

西南侧

1510

27

倪处村

南侧

280

55

钱库镇人民政府

西南侧

1175

28

倪家堡村

东南侧

700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标准限值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中CODcr、氨氮、总氮及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表2限值,其中氨氮全年执行1.5mg/L限值要求,pHBOD5SS等其他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TN≤1012mg/L)。

根据调查,企业所在区域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依托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进行处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生物处理采用改良五段Bardenph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工艺,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设计日处理能力9t/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mg/L、总氮≤10(12)mg/L),其余常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在此基础上可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造成纳污水体江南河网水质进一步恶化。本项目外排废水产生量为6m3/d1800m3/a),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6%,不会对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短期质量浓度和叠加后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只有出现在项目厂界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时,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 Pi”表中的预测浓度可知,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达标排放

2、废气:对纺丝工序设置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通过33m高排气筒DA001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设置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彩印(含调配、擦拭)有机废气经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淋膜复合工序设置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通过33m高排气筒DA003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丝印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处理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印刷辊、废丝印版、废包装袋、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渣、废抹布、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筒料、5000吨彩印无纺布袋和1000吨丝印无纺布袋迁扩建项目位于钱库镇园区路以南、春园北街以东、兴华路以西E-2-08-a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302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系方式:0577-59902312

建设单位: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806628656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s://xiangyue.rcenv.cn/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温州碧亮制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