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71/2025-10535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苍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91号)及《关于苍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苍住建〔2020〕186)号文件,决定对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予以财政资金补助。为规范补助资金结算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苍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苍南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pdf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