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7/2025-10526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华允宝: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撤销2005年2月22日办理的你(原名蔡南恭)与陈云媚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浙苍结字200502989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苍南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苍民撤字[2025] 1号),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苍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领取《苍南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苍民撤字[2025] 1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苍南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