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5-10521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之规定,经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为见义勇为人员薛可升申报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
2025年1月26日19时许,苍南县公安局宜山派出所辅警薛可升下班后,途经苍南县宜山镇东风街2号附近听到群众喊“有人跳河自杀”,薛可升迅速赶到现场,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成功救起该名跳河自杀女子,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该女子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本次公示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77-68710126)。
特此公告。
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