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5-105212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之规定,经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为见义勇为人员员小明申报三等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2024年8月29日20时许,员小明同其妻子到金乡镇购买物品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掉进河里,车内有4人被困,随时可能沉下去。员小明反应迅速,立即跳进河里开展救援,车内一家4口人员在员小明的帮助下被成功救上岸。
本次公示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77-68710126)。
特此公告。
苍南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