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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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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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决定在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100投资本次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增购置覆膜机组、分切机等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2500PVCPET塑片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1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120.565059

27.482319

医护人

员病人

大气

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

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东南侧

75

2

东侧民宅

120.565917

27.483380

居民

东侧

95

3

钱库二中

120.565553

27.478407

师生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南侧

411

4

钱库二小

120.572205

27.479872

东南侧

785

5

钱库高级中学

120.573471

27.487887

东北侧

975

6

钱库三小

120.569136

27.490475

东北侧

935

8

三东

120.560167

27.485762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北侧

212

9

车头

120.569501

27.480253

东侧

231

10

垟西村

120.562763

27.479187

西侧

490

11

垟北村

120.557218

27.478002

西南侧

756

12

垟东村

120.560403

27.477207

西南侧

697

13

后谢村

120.563107

27.471572

南侧

948

14

东西街村

120.574330

27.479520

东南侧

685

15

金处村

120.576960

27.477682

东南侧

855

16

横街村

120.577449

27.478811

东侧

1232

17

金家垟村

120.571561

27.483299

东侧

607

18

西堡村

120.571469

27.495369

东北侧

811

19

陈南村

120.565853

27.496090

北侧

866

20

苏家堡村

120.559888

27.492893

北侧

842

21

东社村

120.549760

27.499364

西北侧

1489

22

东浃头村

120.549417

27.493426

西北侧

179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压延、覆膜工序废气、生产粉尘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本项目运营后,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和敏感保护目标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压延、覆膜工序废气、生产粉尘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和敏感保护目标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1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登亮 1380662418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66号就业大厦2楼    联系人:0577-68883111

    3)环保局有关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902506

    苍南县环境监察大队钱库中队     地址:苍南县钱库镇环城东路(钱库消防队斜对面)

    联系电话:0577- 644977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苍南县强胜塑业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