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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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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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公路工程起点位于矾山镇,与省道 232 水霞线T 型交叉,起点里程桩K0+000,沿山体东北向展线,途经新岗尾、尖家坑、林家垟、中岙、陈家擂,布设林家垟隧道、尖峰山1 号隧道、尖峰山2 号隧道、陈家擂1 号隧道、陈家擂2 号隧道,路线转向北,经根竹坑水库路线转向东,经三台山隧道后路线转向北,在K15+550处与藻龙线相交,终于东溪乡,终点与灵沙公路相交,终点桩号K15+635.898,全线长15.622km。共设置桥梁503.85m/8座,隧道6454m/6 座,其中短隧道663m/2座,中隧道505m/1 座,长隧道5296m/3座。

二、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主要分布情况见表1-4

1 声环境主要环境目标

序号

中心桩号

敏感

目标

与公路相对位置

最近一排房屋距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

数量(户)

房屋情况

声环境执行标准

中心线外200m范围内户数

1类区第一排户数

1

k0+050

古龙下

南侧

17/14

90

4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2

K0+250

龙舌头

北侧

16/13

37

1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3

K0+600

四亩坑

南侧

9.5/6.5

75

9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4

K1+850

尖家坑

北侧

8/5

21

9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5

K2+150

曾屠

北侧

16/13

7

7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6

K3+000

林家

东侧

108/105

22

1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7

K3+900

中岙畲族村

北侧

9/6

44

4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8

K7+600

陈家擂村

西北侧

7.7/4.3

14

4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9

K10+750

小心村委会

北侧

85/82

27

2

沿线第一排建筑12层民房

1

10

K13+130

山半坑

东侧

145/142

36

18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2层民房

1

11

K13+700

青山内

东侧

87/84

22

4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12

K15+200

富山村

东侧

12.5/9.5

72

30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13

K15+500

干溪头

北侧

20/17

28

10

沿线第一排建筑为12层民房

1

2 项目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体名称

水环境功能区

与本项目关系

目标水质

吴家园水库

藻溪苍南饮用水源区

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本项目K6+171~K7+300段、K9+900~K10+925段位于吴家园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K7+300~K9+900段、K10+925~K12+418段位于吴家园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

II

3 项目沿线一般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与公路关系

保护要求

主要影响及时段

耕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

工程沿线以山林为主,将占用耕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等总共约为425.16

尽可能减少占用面积,对所占用的进行相应补偿

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期

陆生植被

沿线植被以常见植被为主,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植物。

植被生物多样性

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期、营运期

陆生动物

沿线以禽畜为主,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

动物生物多样性

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期、营运期

水土保持

路基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堆土场等部位是防治重点

减少水土流失

沿线水土;施工期、营运期

4 项目沿线重点生态保护目标

名称

类型

等级

分布

保护对象

功能区划

保护要求

主要影响

时段

吴家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藻溪苍南饮用水源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本项目K6+171~K7+300段、K9+900~K10+925段位于吴家园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主要工程内容为隧道建设及道路工程建设;K7+300~K9+900段、K10+925~K12+418段位于吴家园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建设及隧道建设;

饮用水源保护区

苍南县水土保持区

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进行保护和管控。

扬尘、噪声

施工期、营运期

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红线区

吴家园水库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和集雨区

K5+395~k12+570位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建设及隧道建设;

饮用水源保护区

苍南县水土保持区

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进行保护和管控。

扬尘、噪声

施工期、营运期

苍南县藻溪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县级林地

K12+570~K12+830

次生植物

苍南县水土保持区

林地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扬尘、噪声

施工期、营运期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沥青烟、拌合粉尘等,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降尘措施后,预计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另外,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扬尘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废水等,生活污水收集后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施工场地90m以外基本可达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施工期机械噪声对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隧道爆破施工位置离居民较远,本工程施工期爆破噪声对周边村庄敏感点影响不大。

④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摊铺沥青渣。弃土弃渣自身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清运处理。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桥梁、弃渣、施工临时场地等,影响方式主要包括占用耕地、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等。

2、营运期

环境空气:根据道路两侧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道路两侧CO浓度、NOX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无明显不良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水环境:项目沿线不设服务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废水主要为地面径流水。由于项目道路线路较短,路面宽度有限,路面径流随各路段面流入附近水体,也就不能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路面径流分散在各条河流中被迅速稀释。因此道路路面径流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的影响是短时间的,随着降雨时间的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时段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沿线区域200m距离内昼间噪声均可达标,夜间略有超标,各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标,夜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预计噪声均可达标,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详见表1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造成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划的要求 ,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项目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营阶段,建设单位(或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期限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本次评价在道路沿线涉及的乡镇、行政村村委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当地环保局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126日至20191220,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动车站东首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人:唐伟              联系电话:18312917172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

人:周俊玲         联系电话:0571-88319066

3)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电话0577-68621015

 

 

 

 

建设单位(盖章):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