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港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纸制印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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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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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港印务有限公司

年产1500吨纸制印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纸制印刷品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中港印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印刷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租赁龙港市松涛路1-89号(浙江聚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1层西侧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750m2,建成后达到年产1500吨纸制印刷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松涛路民房

120.587

27.566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西侧

46

北侧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120.587

27.568

北侧

127

涂厂村

120.581

27.569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西北侧

692

新美洲村

120.587

27.575

东北侧

925

东城社区

120.571

27.569

西北侧

1621

下埠社区

120.571

27.573

西北侧

1775

池浦社区

120.564

27.569

西北侧

2348

象岗社区

120.567

27.560

西南侧

2094

七河村

120.573

27.551

西南侧

2194

龙港新城商住区

120.606

27.557

东南侧

2062

龙港第十三小学

 120.585

27.572

师生

西北侧

629

巨人中学

120.574

27.570

西北侧

1339

潜龙学校

120.574

27.566

西北侧

1208

龙港六小

120.570

27.569

西北侧

1732

龙港十小

120.573

27.557

西南侧

1741

七河幼儿园

120.577

27.554

西南侧

1711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后,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附近敏感点(松涛路民房)的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印刷废气收集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敏感保护目标(松涛路民房)的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中港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松涛路1-89号(浙江聚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1层西半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孔斌  1572786799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     联系人:15858742757

地址:苍南县龙港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监察大队龙港中队   

地址:苍南县龙港镇站港大道金茂花园旁     联系电话:0577-64220970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温州中港印务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