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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博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博创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印刷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租赁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松涛路1-89号(浙江聚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号楼一层西侧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765m2,建成后达到年产3000吨印刷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规划居住用地 | 120.588 | 27.568 | 居民 | 大气环境 声环境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北侧 | 28 |
松涛路民房 | 120.587 | 27.567 | 西侧 | 125 | |||
涂厂村 | 120.581 | 27.569 | 居民 | 大气环境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西北侧 | 734 |
新美洲 | 120.588 | 27.575 | 北侧 | 798 | |||
三大屋村 | 120.574 | 27.565 | 西侧 | 1442 | |||
黄家蓬村 | 120.571 | 27.569 | 西北侧 | 1672 | |||
下埠村 | 120.571 | 27.573 | 西北侧 | 1776 | |||
池浦村 | 120.563 | 27.569 | 西北侧 | 2358 | |||
象北村 | 120.567 | 27.560 | 西南侧 | 2161 | |||
象中村 | 120.573 | 27.556 | 东南侧 | 1879 | |||
七河村 | 120.573 | 27.551 | 东南侧 | 2296 | |||
龙港新城商住区 | 120.605 | 27.557 | 东南侧 | 2052 | |||
龙港第十三小学 | 120.585 | 27.572 | 师生 | 西北侧 | 506 | ||
巨人中学 | 120.574 | 27.569 | 西北侧 | 1374 | |||
潜龙学校 | 120.574 | 27.567 | 西南侧 | 1276 | |||
龙港六小 | 120.569 | 27.568 | 西北侧 | 1794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后,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另外,本项目与周边附近敏感保护目标(北侧规划居住用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夜间50dB),西侧松涛路民宅地距离125m较远,本项目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以及距离削减后,预计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龙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印刷废气收集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敏感保护目标(北侧规划居住用地)的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博创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松涛路1-89号(浙江聚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号楼一层西侧厂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日伟 1385875656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王本接 0577-68883111(3)环保局有关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项目监管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龙港监察中队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金茂花园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77-64220970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温州博创包装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