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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疏港大道以南、东塘路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处理餐厨垃圾100t/d,预留厨余垃圾50t/d生产线,土建一次建成,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气发电,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一次建成。工程收运系统采用直运模式,主要工艺采用预处理+中温湿式单相厌氧消化产沼的技术路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舥艚村、中段村、老台村等24个敏感点;地表水为项目周边水体;地下水为场址及附近地下水体;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周边声环境、土壤及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及污水处理区域产生的臭气、燃气锅炉和内燃发电机产生的燃烧废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冲洗水、生活污水等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附近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固废主要有污泥、固渣、毛油等,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风险潜势较低,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可控。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恶臭废气产生单元采用密闭、抽气维持负压等措施,并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植物液喷淋”工艺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内燃发电机燃烧废气各自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冲洗水等废水,采用“预处理+硝化反硝化(两级A/O)+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UF)+混凝沉淀”工艺,废水处理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影响不大。厂区内均做防渗措施,确保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无不利影响。
3、固废:污泥、固渣、毛油等固废按规范处理,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应急池。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达到设计标准排放,不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且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公示时间:2020年3 月25日~2020年4月9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浙江省政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公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张贴公示两种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相关内容或进行咨询,查阅和咨询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港新城滨海大道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0577-6858085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996793/0571-87331074 联系邮箱:523575543@qq.com
3.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人: 温工
联系电话:0577-68621015
公告发布单位: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