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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苍南县昌顺石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0年3月27日起,截止2020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昌顺石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工程概要:苍南县昌顺石料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翔凤社区白水村,用地面积0.1018km2,开采规模为85万t/a。本次改建项目位于原有项目厂区内,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对原有的破碎系统进行改建,同时新增1个15t柴油储罐,新增设备机修工序,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距离/m | 环境质量目标 | |
经度 | 纬度 | |||||||
白水村 | 120.377347 | 27.553767 | 居民 | 大气环境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北侧、南侧 | 200 |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湾旦村 | 120.384793 | 27.553786 | 东侧 | 200 | ||||
大坡村 | 120.377326 | 27.548193 | 南侧 | 800 | ||||
岙底坑村 | 120.398140 | 27.567749 | 东北侧 | 1900 | ||||
垟岙村 | 120.384793 | 27.538337 | 南侧 | 1790 | ||||
东岙村 | 120.387926 | 27.540659 | 东南侧 | 1190 | ||||
板岙村 | 120.387926 | 27.540659 | 东南侧 | 167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地表水:本项目洗砂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去除大部分的SS污染物,同时洗砂工序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即可重新回用至生产过程,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大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因此,本项目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环境可接受的。
噪声:根据浙江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17日对原有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具体详见表3-3),企业破碎系统正常运行时,项目四周厂界和北侧、南侧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因此,本次改建完成后,破碎系统运行噪声对周边和敏感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固废: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洗砂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重新回用至生产过程,不外排。
废气:对破碎和筛分设备以及输送带所在位置进行全密闭处理,仅保留输送带进出口。在破碎落料口和料堆落料口安装环形雾化喷头,在各个加工机组房内安装360度旋转雾化喷头;石料筛分和输送带也要求安装数量足够的喷淋设施,以增加封闭房间内的湿度后,可使大部分粉尘在封闭房间内部沉降,在每台设备的进、出料口安装雾化喷头进行洒水抑尘。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等。
固废:本项目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和车间内降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翔凤社区白水村。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本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苍南县昌顺石料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翔凤社区白水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立东 13646580666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郑良钩 13736780160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902506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苍南县昌顺石料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