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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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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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企业租赁总建筑面积约3120m2,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万吨塑料粒子的生产规模(成品均为塑料粒子)。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港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东塘路385-441号内4号楼厂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项目水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

方位

距离

保护名单

保护级别

水环境

东北侧

约240m

内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表2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纬度

泮河东村

120.61361790,   27.49916553

约2016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600

泮河西村

120.61198711,   27.50204086

约100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680

平安村

120.61563492,   27.49598980

约1526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650

老台村

120.62245846,   27.49367237

约1687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1000

七一村

120.62129974,   27.49071121

约178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1400

七二村

120.61396122,   27.49221325

约1705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1400

巴曹村

120.62653542,   27.49109745

约3115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1400

中段村

120.62490463,   27.48933792

约3112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1700

下乾头村

120.61790943,   27.48543262

约160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南侧

1900

垟底张村

120.61941147,   27.48302937

约1768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南侧

2200

浹底村

120.62408924,   27.48354435

约2246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2260

新桥村

120.60941219,   27.48672009

约200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100

水心村

120.60516357,   27.4873638

约1301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000

林家庄村

120.60559273,   27.49646187

约216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1500

林家院村

120.60108662,   27.50294209

约3204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侧

1600

鉴后村

120.59977770,   27.51517296

约984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1700

江南高级中学

120.59967041,   27.51963615

约130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250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造粒冷却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造粒冷却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造粒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20m),废气收集率不小于 85%,除尘效率不低于 99%加强对车间通风换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附近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港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东塘路385-441号内4号楼厂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平庭 137588686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0577-68606838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龙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公示单位: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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