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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企业租赁总建筑面积约3120m2,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造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万吨塑料粒子的生产规模(成品均为塑料粒子)。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港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东塘路385-441号内4号楼厂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水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 | 方位 | 距离 | 保护名单 | 保护级别 |
水环境 | 东北侧 | 约240m | 内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
表2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界 距离/m |
经纬度 | ||||||
泮河东村 | 120.61361790, 27.49916553 | 约2016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600 |
泮河西村 | 120.61198711, 27.50204086 | 约10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680 |
平安村 | 120.61563492, 27.49598980 | 约1526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650 |
老台村 | 120.62245846, 27.49367237 | 约1687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东南侧 | 1000 |
七一村 | 120.62129974, 27.49071121 | 约178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东南侧 | 1400 |
七二村 | 120.61396122, 27.49221325 | 约1705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1400 |
巴曹村 | 120.62653542, 27.49109745 | 约3115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东南侧 | 1400 |
中段村 | 120.62490463, 27.48933792 | 约3112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东南侧 | 1700 |
下乾头村 | 120.61790943, 27.48543262 | 约16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南侧 | 1900 |
垟底张村 | 120.61941147, 27.48302937 | 约1768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南侧 | 2200 |
浹底村 | 120.62408924, 27.48354435 | 约2246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东南侧 | 2260 |
新桥村 | 120.60941219, 27.48672009 | 约20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2100 |
水心村 | 120.60516357, 27.4873638 | 约1301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2000 |
林家庄村 | 120.60559273, 27.49646187 | 约216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南侧 | 1500 |
林家院村 | 120.60108662, 27.50294209 | 约3204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侧 | 1600 |
鉴后村 | 120.59977770, 27.51517296 | 约984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北侧 | 1700 |
江南高级中学 | 120.59967041, 27.51963615 | 约130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区 | 西北侧 | 25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造粒冷却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造粒冷却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造粒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20m),废气收集率不小于 85%,除尘效率不低于 99%。加强对车间通风换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附近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港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东塘路385-441号内4号楼厂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平庭 137588686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0577-68606838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龙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公示单位:温州旭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