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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贤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复合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贤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复合纸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贤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复合纸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迎合市场需求,企业购买龙港市龙港新城XC-B18地块新城小微园35幢1层102室和104室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43.94m2,建成后达到年产1500吨复合纸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师生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东侧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 120.625 | 27.516 | 居民 | 大气环境 声环境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东北侧 | 66 |
儒桥头村 | 120.600 | 27.517 | 大气环境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西北侧 | 2405 | |
石路村 | 120.607 | 27.507 | 西南侧 | 1969 | |||
鉴后东村 | 120.604 | 27.516 | 西侧 | 2013 | |||
江南高级中学 | 120.602 | 27.516 | 师生 | 西侧 | 2171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接入排污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近期执行二级标准,远期执行一级A标准)。
废气: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且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本项目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以及距离削减后,预计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接入排污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近期执行二级标准,远期执行一级A标准)。
废气:企业须对复合、涂布工序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车间,对复合、涂布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贤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龙港新城XC-B18地块新城小微园35幢1层102室和104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丽清 1381979054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王本接 0577-68883111
(3)环保局有关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21015
项目监管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龙港监察中队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金茂花园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77-64220970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温州贤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