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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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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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

    工程概要:本项目位于苍南县工业园区S1-4地块,总投资3000万元,总用地面积5055.2m2,拟建1套沥青搅拌站,1套热再生设备,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5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1

门楼底村

120.447750

27.534304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东侧

311

2

塘下村

120.441313

27.531031

南侧

295

3

后蔡村

120.441914

27.537044

北侧

368

4

垟心屋村

120.434790

27.531640

西南侧

784

5

六板桥村

120.438094

27.528367

西南侧

770

6

大洽头村

120.445304

27.527606

东南侧

804

7

上令村

120.451269

27.535141

东侧

871

21

苍南县树人中学

120.447793

27.531250

师生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东南侧

574

22

星海学校

120.446312

27.529699

东南侧

58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冲刷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同时设置隔油沉淀池,将雨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的洒水抑尘,达到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搅拌站燃烧器燃料废气、热再生设备燃烧器燃料废气、搅拌站石料烘干粉尘、热再生设备回收料烘干粉尘、沥青路面回收料烘干沥青烟气统一接入除尘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成品卸料烟气收集后汇入搅拌站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后统一进入除尘系统高空排放;沥青预处理烟气收集经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热载体炉燃料废气收集后经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在大风干燥天气对经过的道路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本项目运营后,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和敏感保护目标的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除尘灰、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重新回用至生产过程;废石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冲刷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同时设置隔油沉淀池,将雨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的洒水抑尘,达到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输送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项目搅拌站燃烧器燃料废气、热再生设备燃烧器燃料废气、搅拌站石料烘干粉尘、热再生设备回收料烘干粉尘、沥青路面回收料烘干沥青烟气统一接入除尘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成品卸料烟气收集后汇入搅拌站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后统一进入除尘系统高空排放;沥青预处理烟气收集经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热载体炉燃料废气收集后经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在大风干燥天气对经过的道路实施洒水进行抑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3096-2008)中的3类和4a类标准要求。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除尘灰、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重新回用至生产过程;废石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工业园区S1-4地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茂铨  1380662298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   联系人:郑良钩  13736780160

    3)环保局有关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902312

    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春晖路1-7

联系电话:0577- 6476047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温州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