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4000吨食品级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1
  • 浏览次数: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 字体:[ ]

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4000吨食品级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4000吨食品级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技改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专业从事编织袋生产的企业。20125月企业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购置节能拉丝机和圆织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苍环批[2012]045号);20127月企业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苍环验[2012]9号)。企业于20174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新增3500吨食品级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技术改造及编织袋成品深加工项目》(审批文号:苍环批[2017]059号);20194月企业通过了苍南县环保局验收(验收文本:苍环验[2019]010号)。目前企业已批的生产产能为年产18000吨编织袋的生产能力。现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引进圆织机、拉丝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4000吨食品级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维度

苍南县星海学院

120.446

27.530

师生

大气环境

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

西北侧

4

幸福阳光小区

120.566

27.478

居民

大气环境

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东南侧

61

君悦豪庭

120.447

27.526

西南侧

49

1#

大浃头村

120.449

27.524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东南侧

319

2#

华山村

120.460

27.529

东北侧

1358

3#

横支村

120.453

27.538

东北侧

1422

4#

王宅村

120.454

27.544

东北侧

2009

5#

后蔡村

120.441

27.538

西北侧

1344

6#

百丈村

120.430

27.529

西北侧

1675

7#

上江村

120.423

27.523

西南侧

2356

8#

上刘村

120.441

27.524

西南侧

615

9#

红星村

120.447

27.519

西南侧

877

10#

平水桥村

120.456

27.519

东南侧

1231

11#

塔里村

120.460

27.522

东南侧

1441

12#

河口叶村

120.467

27.522

东南侧

2129

13#

渎浦小学

120.442

27.518

师生

西南侧

967

14#

渎浦中学

120.437

27.518

西南侧

1252

15#

苍南县人民医院

120.451

27.516

医护人员

东南侧

115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污水管网,再汇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且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在正常工况下,到达南侧沿园区大道一侧厂界的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到达北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达到其余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印刷车间设置为密闭状态,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全部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从各支管汇集至总管,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引至25m高的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须对拉丝工序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须对造粒工序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噪声: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削减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处理后,四周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中的1类、3类和4a类标准。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及时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建设地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园区大道19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可财  1385870888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  联系人:王本接 0577-68883111

3)环保局有关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902312     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春晖路1-7   联系电话:0577- 6476047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浙江瑞旺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