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杭州华绘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9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 64540319(炎亭镇人民政府)0577-6475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近期,炎亭镇作为“中国东海岸1号公路旅游第一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随着文旅产业的发展,吸引部分人口回流,人民群众对居住、医疗、养老、商业等配套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进一步落实《苍南县炎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推进镇区医疗、养老、商业等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品质,科学、合理地指导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炎亭镇城区北部,西起宏福街,东至中兴路,南临银河路,北至山体,规划范围面积8.29公顷。
2、街区及周边建设现状
街区内现状用地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教育用地,街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炎亭镇人民政府、炎亭镇中心卫生院、炎亭镇养老服务中心(炎亭镇贝贝幼儿园改造而来)。
地块周边以农村宅基地和林地为主,地块西侧为园地、耕地,南侧、东侧为农村宅基地,北侧为山体。
3、现状用地
街区内现状非建设用地1.14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13.75%;建设用地7.15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86.25%。
表2-1现状用地一览表
序号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耕地(01) | 水田(0101) | 0.99 | 11.94 |
旱地(0103) | 0.06 | 0.72 | ||
2 | 林地(03) | 灌木林地(0303) | 0.06 | 0.73 |
3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 农村道路(0601) | 0.03 | 0.36 |
小计 | 非建设用地 | 1.14 | 13.75 | |
1 | 居住用地(07)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0.84 | 10.13 |
2 | 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 | 2.73 | 32.93 | |
3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 0.05 | 0.6 | |
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0.65 | 7.84 |
5 | 中小学用地(080403) | 1.06 | 12.79 | |
6 | 幼儿园用地(080404) | 0.12 | 1.45 | |
7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 0.29 | 3.5 | |
8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公路用地1202) | 0.66 | 7.96 |
9 |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0.58 | 7 | |
10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0.11 | 1.33 | |
11 | 公用设施用地(13)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 | 0.06 | 0.72 |
小计 | 建设用地 | 7.15 | 86.25 | |
合计 | 8.29 | 100 |
三、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3.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42.21%。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53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8.46%。包含机关团体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0801)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7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9.53%,为现状保留的炎亭镇人民政府。
(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规划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0.3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3.86%,为现状炎亭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
(3)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规划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4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5.07%,为现状炎亭镇养老服务中心扩建和改造提升。
3、商业用地(代码0901)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9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1.46%,为新建1处商业服务设施项目。
4、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1.0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 13.15%。
5、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2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4.72%,为文兴大道、宏福街、银河路、文一路、中兴路。
表3-1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居住用地(07)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3.21 | 38.71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 0.29 | 3.5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0.79 | 9.53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 0.32 | 3.86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 0.42 | 5.07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 商业用地(0901) | 0.95 | 11.46 |
4 | 工矿用地(10)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09 | 13.15 |
5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公路用地(1202) | 0.9 | 10.86 |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0.32 | 3.86 | ||
小计 | 建设用地 | 8.29 | 100 | |
合计 | 8.29 | - |
四、道路交通规划
地块周边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文兴大道——道路宽度为20米;
次干路:宏福街、中兴路——道路宽度为12米;
支 路: 文一路——道路宽度为7米;
银河路——道路宽度为5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由苍南县东部水厂统一供水,供水水源为吴家园水库、挺南水库和“珊溪饮水工程”。给水管沿道路环状敷设,文兴大道敷设DN400给水干管,宏福街、中兴路敷设DN200给水支管。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沿文兴大道敷设D400污水干管,沿宏福街、中兴路敷设D200污水支管,污水加压后输往金乡污水管网再统一排往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3、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电源取自110KV溪头变,规划范围10kV电力线由高压变电站实现环网供电。电信线路由金乡电信分局接入。
4、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引自苍南燃气门站。燃气输配管线沿道路埋地敷设,采用环状管网的方式。
六、专项工程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饮用水合格率达95%以上;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
2、环卫设施规划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集中转运至苍南县静脉产业园统一处理。近期生活垃圾应基本实现收集容器化,运输封闭化,远期全部实现封闭化。卫生服务中心等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居民生活垃圾混合堆放,以焚烧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应统一管理、消纳,由各单位自行清运。
3、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4、消防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炎亭镇消防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规格统一。应保证不少于4米×4米的消防通道空间。
5、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6、抗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本次规划范围内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卫生院设防标准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Ⅰ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七、附图
01.区位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道路系统规划图
06.“四线”规划控制图
0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给水工程规划图
09.排水工程规划图
10.电力工程规划图
11.电信工程规划图
12.燃气工程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