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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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杭州华绘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2025年418——2025年519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 64540319(炎亭镇人民政府)0577-6475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近期,炎亭镇作为“中国东海岸1号公路旅游第一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随着文旅产业的发展,吸引部分人口回流,人民群众对居住、医疗、养老、商业等配套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进一步落实《苍南县炎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推进镇区医疗、养老、商业等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品质,科学、合理地指导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苍南县炎亭镇区单元02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炎亭镇城区北部,西起宏福街,东至中兴路,南临银河路,北至山体,规划范围面积8.29公顷。

2、街区及周边建设现状

街区内现状用地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教育用地,街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炎亭镇人民政府、炎亭镇中心卫生院、炎亭镇养老服务中心(炎亭镇贝贝幼儿园改造而来)。

地块周边以农村宅基地和林地为主,地块西侧为园地、耕地,南侧、东侧为农村宅基地,北侧为山体。

3、现状用地

街区内现状非建设用地1.14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13.75%;建设用地7.15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86.25%。

2-1现状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别名称

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耕地(01

水田(0101

0.99

11.94

旱地(0103

0.06

0.72

2

林地(03

灌木林地(0303

0.06

0.73

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村道路(0601

0.03

0.36

小计

非建设用地

1.14

13.75

1

居住用地(07)

城镇住宅用地(0701)

0.84

10.13

2

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

2.73

32.93

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05

0.6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65

7.84

5

中小学用地(080403)

1.06

12.79

6

幼儿园用地(080404)

0.12

1.45

7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0.29

3.5

8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0.66

7.96

9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0.58

7

10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0.11

1.33

11

公用设施用地(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

0.06

0.72

小计

建设用地

7.15

86.25

合计

8.29

100

 

三、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3.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42.21%。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53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8.46%。包含机关团体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0801)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7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9.53%,为现状保留的炎亭镇人民政府。

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规划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0.3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3.86%,为现状炎亭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

3)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规划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4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5.07%,为现状炎亭镇养老服务中心扩建和改造提升。

3、商业用地(代码0901)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9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1.46%,为新建1处商业服务设施项目。

4、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1.0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 13.15%。

5、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2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4.72%,为文兴大道、宏福街、银河路、文一路、中兴路。

 

3-1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别名称

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居住用地(07

城镇住宅用地(0701

3.21

38.71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0.29

3.5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79

9.53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2

0.32

3.86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0.42

5.07

3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0.95

11.46

4

工矿用地(10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1.09

13.15

5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0.9

10.86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0.32

3.86

小计

建设用地

8.29

100

合计

8.29

-

四、道路交通规划

地块周边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文兴大道——道路宽度为20米;

次干路:宏福街、中兴路——道路宽度为12米;

 路: 文一路——道路宽度为7米;

        银河路——道路宽度为5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由苍南县东部水厂统一供水,供水水源为吴家园水库、挺南水库和“珊溪饮水工程”。给水管沿道路环状敷设,文兴大道敷设DN400给水干管,宏福街、中兴路敷设DN200给水支管。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沿文兴大道敷设D400污水干管,沿宏福街、中兴路敷设D200污水支管,污水加压后输往金乡污水管网再统一排往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3、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电源取自110KV溪头变,规划范围10kV电力线由高压变电站实现环网供电。电信线路由金乡电信分局接入。

4、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引自苍南燃气门站。燃气输配管线沿道路埋地敷设,采用环状管网的方式。

六、专项工程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饮用水合格率达95%以上;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

2、环卫设施规划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集中转运至苍南县静脉产业园统一处理。近期生活垃圾应基本实现收集容器化,运输封闭化,远期全部实现封闭化。卫生服务中心等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居民生活垃圾混合堆放,以焚烧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应统一管理、消纳,由各单位自行清运。

3、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4、消防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炎亭镇消防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规格统一。应保证不少于4米×4米的消防通道空间。

5、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6、抗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本次规划范围内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卫生院设防标准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Ⅰ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七、附图

01.区位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道路系统规划图

06.“四线”规划控制图

0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给水工程规划图

09.排水工程规划图

10.电力工程规划图

11.电信工程规划图

12.燃气工程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