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宜山镇东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宜山镇东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改》已委托浙江万维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试行)》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村村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1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依规完善乡村空间治理、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为统筹协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推进苍南县金乡镇等4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经研究论证后,开展《苍南县东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改》(以下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宜山镇东跳村村域面积49.65公顷,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19.1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30.47公顷。规划范围为东跳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30.47公顷。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目标定位
规划依托村庄水网平原特色与产业基础,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借助龙金大道产业带的辐射带动,打造农田集中连片、产业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的和美乡村。总体定位为:土地综合整治赋能的宜居宜业共富先行示范村。
四、总体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片”的村域总体格局。
一心:由村文化中心和规划老年公寓构成的康养示范中心。
两带:依托江南垟水系直宜河、东寿河形成水乡景观带。
三区:产业集聚区——依托规划村级共富工坊形成企业集聚发展区域;现代农业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规模流转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宜居生活区——规划镇级集中安置区配套邻里中心。
五、用地布局优化
综合考虑土地供给条件及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政策,推进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引导“低、小、散、乱”的建设用地复垦与盘活,规划集中安置区块,配置老年公寓,谋划共富工坊,落实上位重大交通、水利项目,以促进用地集约与布局优化。
(1)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基期年面积25.37公顷,占比83.27%;规划目标年面积25.13公顷,占比82.48%,较基期年减少0.24公顷。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基期年面积5.10公顷,占比16.73%;规划目标年面积5.34公顷,占比17.52%,较基期年增加0.24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调整至规划目标年3.75公顷,占比12.31%,较基期年减少1.33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调整至规划目标年1.59公顷,占比5.22%,较基期年增加1.58公顷。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3平方米左右,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68平方米左右。
表1规划用地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 基期年 | 规划目标年 | 面积变化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
非建设用地 | 耕地 | 18.69 | 61.35 | 20.11 | 66.02 | 1.42 | ||||
园地 | 1.48 | 4.86 | 0 | 0 | -1.48 | |||||
林地 | 0.05 | 0.16 | 0.08 | 0.27 | 0.03 | |||||
草地 | 0.01 | 0.05 | 0.01 | 0.04 | 0.00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农村道路 | 村道用地 | 0.74 | 2.42 | 0.79 | 2.60 | 0.05 | |||
设施农用地 |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 0.31 | 1.02 | 0 | 0 | -0.31 | ||||
陆地水域 | 4.09 | 13.41 | 4.13 | 13.55 | 0.04 | |||||
非建设用地小计 | 25.37 | 83.27 | 25.13 | 82.48 | -0.24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村庄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二类农村宅基地 | 3.44 | 11.30 | 0.35 | 1.16 | -3.09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30 | 0.99 | 0.67 | 2.20 | 0.37 | |||||
工业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1.13 | 3.71 | 2.62 | 8.61 | 1.49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21 | 0.69 | 0.11 | 0.35 | -0.10 | |||||
村庄建设用地小计 | 5.08 | 16.69 | 3.75 | 12.31 | -1.33 | |||||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 5.08 | 16.69 | 3.75 | 12.31 | -1.33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公路用地 | 0.01 | 0.04 | 1.59 | 5.22 | 1.58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小计 | 0.01 | 0.04 | 1.59 | 5.22 | 1.58 | |||||
建设用地小计 | 5.10 | 16.73 | 5.34 | 17.52 | 0.24 | |||||
其中 | 村级项目建设用地 | 4.72 | 15.48 | 3.76 | 12.35 | -0.95 | ||||
县级项目建设用地 | 新建瑞安至苍南高速公路 | 0.38 | 1.25 | 1.58 | 5.18 | 1.20 | ||||
总计 | 30.47 | 100 | 30.47 | 100 | - |
六、产业引导
引导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统一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依托共富工坊,促进产业集聚,壮大集体经济收入。
七、居民点规划
规划保留部分现状建筑质量较好的公共建筑,对现状建筑质量较差的予以拆除复垦或重建,采取镇区集中安置为主,规划居住用地总规模约1.02公顷以满足村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新增村委会北镇级集中安置区配套邻里中心1处,设置百姓舞台、健身广场等设施,满足村民日常交往与活动空间;保留现状文化活动场所3处及居家养老中心1处。盘活文化中心南侧农村宅基地,设置老年公寓,满足村内养老服务需求。
八、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国土空间现状图
(3)国土空间规划图
(4)项目布局规划图
(5)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6)总平面引导图
(7)共富工坊地块总平面引导图
(8)老年公寓地块总平面引导图
(注1:总平面方案引导图作为法定图则的试排方案之一,其作用是直观反映法定图则的指标,只起到引导作用,不要求作为最终审批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使用。
注2: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