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5-103798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水利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牵头负责并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牵头负责并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牵头负责并指导滩涂围垦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并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提出并协调落实县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并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牵头负责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
11.负责落实防汛防台抗旱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并落实市、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14.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节约用水(除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节约用水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水利局、苍南县桥墩水库管理所预算。
二、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5307.39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25307.39万元,上年执行数65050.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743.33万元,下降61.1%,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1.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372.2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变化详细如下::苍南县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暨水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减少16.13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三期)减少3070.16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北片海塘)减少5125.00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774.00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减少23270.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减少6000.00万元、苍南县82座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减少5.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155.22万元、县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减少28.00万元、水库安保服务项目减少60.00万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减少235.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护费增加1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增加38.6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减少77.10万元、水利科技推广减少5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减少79.32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减少1.0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经费减少5.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增加10.00万元、基层站所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减少1.78万元、苍南县水利志(2000-2021)修编项目减少4.50万元、水利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减少2.60万元、苍南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减少1156.00万元、水文化工作专项经费增加0.95万元、苍南县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县级统管经费项目增加5.00万元、苍南县小型水库和山塘系统治理增加6.00万元、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苍南片)增加517.00万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增加10.00万元、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增加155.00万元、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67.56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般债)增加600.00万元、苍南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增加4200.00万元、苍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增加1160.00万元、防汛抗旱管理增加0.07万元、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增加0.03万元、工程及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增加1.03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变化详细如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23.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减少23.00万元、苍南县万城供水有限公司补偿款等相关资金减少2621.85万元、苍南县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保险保费减少213.29万元和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0.00万元、富溪村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增加215.00万元、县新建河综合治理工程款增加778.4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06.18万元(上年结转2256.65万元),占9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1.21万元(上年结转215.00万元),占4.7%。
(三)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25307.39万元,上年执行数65050.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743.33万元,下降61.1%,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1.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372.2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变化详细如下::苍南县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暨水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减少16.13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三期)减少3070.16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北片海塘)减少5125.00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774.00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减少23270.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减少6000.00万元、苍南县82座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减少5.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155.22万元、县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减少28.00万元、水库安保服务项目减少60.00万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减少235.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护费增加1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增加38.6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减少77.10万元、水利科技推广减少5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减少79.32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减少1.0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经费减少5.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增加10.00万元、基层站所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减少1.78万元、苍南县水利志(2000-2021)修编项目减少4.50万元、水利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减少2.60万元、苍南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减少1156.00万元、水文化工作专项经费增加0.95万元、苍南县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县级统管经费项目增加5.00万元、苍南县小型水库和山塘系统治理增加6.00万元、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苍南片)增加517.00万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增加10.00万元、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增加155.00万元、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67.56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般债)增加600.00万元、苍南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增加4200.00万元、苍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增加1160.00万元、防汛抗旱管理增加0.07万元、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增加0.03万元、工程及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增加1.03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变化详细如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23.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减少23.00万元、苍南县万城供水有限公司补偿款等相关资金减少2621.85万元、苍南县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保险保费减少213.29万元和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0.00万元、富溪村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增加215.00万元、县新建河综合治理工程款增加778.4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2.80万元、农林水支出2306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12万元、其他支出778.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51.17万元,占18.4%;日常公用支出394.37万元,占1.6%;项目支出20261.86万元,占80.1%。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307.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0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1.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2.80万元、农林水支出2306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12万元、其他支出778.41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06.18万元,上年执行数61911.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805.60万元,下降61.1%,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1.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434.48万元。
项目支出变化详细如下:苍南县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暨水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减少16.13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三期)减少3070.16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北片海塘)减少5125.00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774.00万元、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减少23270.00万元、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减少6000.00万元、苍南县82座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减少5.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155.22万元、县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减少28.00万元、水库安保服务项目减少60.00万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减少235.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护费增加1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增加38.6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减少77.10万元、水利科技推广减少51.0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减少79.32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减少1.0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经费减少5.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增加10.00万元、基层站所办公用房租用项目减少1.78万元、苍南县水利志(2000-2021)修编项目减少4.50万元、水利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减少2.60万元、苍南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减少1156.00万元、水文化工作专项经费增加0.95万元、苍南县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县级统管经费项目增加5.00万元、苍南县小型水库和山塘系统治理增加6.00万元、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苍南片)增加517.00万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增加10.00万元、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增加155.00万元、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67.56万元、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般债)增加600.00万元、苍南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增加4200.00万元、苍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增加1160.00万元、防汛抗旱管理增加0.07万元、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增加0.03万元、工程及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增加1.03 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6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94.08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23066.73万元,占95.7%;住房保障支出419.12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4.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5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527.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488.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951.00万元,主要用于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北片海塘)和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6.41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河湖创建项目、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苍南县82座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和苍南县小型水库和山塘系统治理。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相关费用。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及水利执法监督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88.68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护费和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5.00万元,主要用于苍南县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县级统管经费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5729.5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站所办公用房租用项目、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护费、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维护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在建水利工程飞检、水库、水闸、堤防工程安全鉴定项目、水利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苍南县水利志(2000-2021)修编项目、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苍南片)、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河长制工作专项、水文化工作专项经费、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北片海塘)、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苍南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和苍南县中小河流治理。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9.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45.5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65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事业人员肉补、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9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01.21万元,上年执行数313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37.72万元,下降61.7%,主要是: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升及长效管理减少23.00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减少23.00万元、苍南县万城供水有限公司补偿款等相关资金减少2621.85万元、苍南县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保险保费减少213.29万元和苍南县桥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减少50.00万元、富溪村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增加215.00万元、县新建河综合治理工程款增加778.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22.80万元,占35.2%;其他支出778.41万元,占64.8%。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7.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新办公场所租金和县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5.00万元,主要用于富溪村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778.41万元,主要用于县新建河综合治理工程款。
(八)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9万元,上年预算数14.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6.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业务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35.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检查,兄弟县市工作交流等用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我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0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我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用车使用,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8万元,增长0.9%,主要是相关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水利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8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261.8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反映部门派出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各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级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25年苍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正文.pdf
苍南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pdf
苍南县桥墩水库管理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正文.pdf
苍南县桥墩水库管理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pdf